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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我省位列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省份,从5月1日起,补贴款将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 一段时间以来,很多农民都表示,家电下乡领取补贴的程序太繁琐。针对这一情况,新出台的《细则》规定,简化后的程序取消了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录入补贴相关信息,乡镇财政所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的办法。销售网点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对销售网点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由于很多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商品的档次和样式有更高要求,《细则》将彩电的最高限价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使平板电视可以进入家电下乡商品行列。 截至4月22日,我省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3万多件,销售总额达到1.66亿元。共有3.3万多件家电下乡商品兑付了补贴资金,总额为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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