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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纠风办针对县个别中小学校存在的乱补课乱办班行为,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乱补课乱收费行为。 一是组织落实。及时调整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责任落实。要求各中小学校把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同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同部署同检查,成立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考核落实。把治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凡是出现影响教育行风建设问题的学校,将取消该校本年度所有荣誉评选,并追究校长责任。 县教育局还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坚决取缔乱补课乱办班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今年4月,县纠风办根据群众举报,对县某中学补课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该校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该校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并取消了该校2009年至2010年的各种评选资格。(摘自佳木斯市纠风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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