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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兴安岭地区纠风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地区教育局、招生办等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开学前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切实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保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及时部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召开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对开学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学习了《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纠风办、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教育系统严格按照此文件执行,并且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收费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宣传工作。督促各学校通过学生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将收费情况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将“教育收费明白信”发至全区每位中小学生手中,加强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执行情况监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力推进教育“阳光收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把收费工作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在学校校务公开栏、校园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教育乱收费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近日,地区纠风办、教育局、招生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及各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示情况、票据开具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都能按上级要求去执行,得到了社会和家长的认可与赞同。(据大兴安岭纠风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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