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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的规范化管理,加快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步伐,萝北县采取“四查、三分离”措施,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转。 “四查”:一是组织机构查,即设立稽核审计科,配备专职稽核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运行控制查,即建立经办业务操作规程,健全各项审核手续,主要政策、业务流程、办结时限等统一进行上墙公示;三是财务控制查,即定期依法对社保基金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账务核对制度;四是信息系统控制查,即设立信息统计科,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人员职责范围和使用权限。 “三分离”:一是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二是资金的受理发放和待遇的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三是信息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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