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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1日,我省新医改正式启动。方案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按照国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把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结合起来,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今后三年,我省要重点抓好五项改革,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着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并努力实现“少得病”,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推进制度建设将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保范围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适应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最大限度预防疾病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疗保障: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35种慢性病获补偿 2009年,将全省新农合覆盖率保持在100%,参合率力争由94%提高到98%;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由目前的59.3%提高到80%以上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重点做好扩大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标准两方面工作。2009年,将全省新农合覆盖率保持在100%,参合率力争由94%提高到98%;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由目前的59.3%提高到80%以上,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七台河、鸡西七个城市达到90%以上。到2011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要突出做好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工作。提高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逐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后三年的工作重点是巩固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管理,方便群众。重点围绕七个方面抓好落实:第一,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0%的覆盖面,将参合率扩大到98%以上。第二,逐步提高筹资水平,明年各级政府补助达到人均120元,并按人均不低于1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根据地区收入水平加大筹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高政府补贴、个人提高筹资标准。第三,逐步将保障范围向门诊统筹延伸,今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35种慢性疾病进行门诊补偿。进一步调整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明年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第四,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地市级统筹试点。第五,逐步改革支付方式,探索总额预付或按病种付费等办法,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第六,实行看病住院即时结算报销,允许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第七,加强资金监管,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实行零差率销售提高报销比例 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0差率销售,今年争取全省1/3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这一目标 2009年,政府创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要认真总结推广漠河县经验,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第一,着手建立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机构,建立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和技术支持系统。按照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逐步实现网上集中采购。第二,建立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送基本药物的机制,通过规范的竞争,确定配送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第三,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确定我省包含配送费用在内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第四,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从今年起,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配备药品,严格控制非目录药品的使用;要在落实财政补助的同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鼓励优先使用,并确定使用比例,规范用药行为。第五,将基本药物及时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第六,切实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努力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政策、基本药物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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