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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现有一事向您诉说,请您帮助解决。去年,父亲在世时亲自去规划和土地部门办理两证的当面申请,后由于不长时间发现父亲患了重病,在没有办理完产权证的前提下病故了,故只办理完了规划证和土地证。当我拿两证去房产办证时,房产人非让本人(指我父亲)亲自前来办理,我告诉他们,因为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父亲得了重病,全力为他治病,忘记了此事。在父亲病故后发现父亲还有没办完的事情,所以前往办理最后一个产权证时就不给办理了。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不知能否为我办理产权证。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现就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必须提交必要资料,并且申请和批准证明文件的主体必须一致。你父亲生前办理了自己名字的城市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现其去世,你现在申请办理产权人为你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出现了申请人和批准文件主体不一致的问题,我局不予登记是正确的。希望你到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主体变更手续,然后到我局产权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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