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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政府领导同志你们好: 现就劳动年检中的一个问题请教。劳动局要求各单位雇佣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而这个证必须到劳动局下属的培训中心花600元培训费才能得到(人不到场,只要交钱也可以,所谓照顾企业,为企业服务)。如果企业用工人多,这是一笔不晓得负担,而有些企业岗位比如业务员,各企业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加以培训,合格以后上岗。他的资格应该是企业衡量,为不是劳动局下结论。再比如司机,持有国家颁发的驾驶证,且有几十年的驾驶经验,却还要到劳动培训中心接受驾驶培训,是重新教他怎么开车吗?我们觉得这些都是劳动局硬性收费的行为。 现在政府三令五申禁止乱收费,为企业减负,但总有个别部门视政府法领于不顾,执法违法,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所以我们反映此事,希望政府调查,核实,为企业清除每年年检过程中的障碍。 答复内容: 投诉人: 您好,来信收悉。经哈尔滨市纠风办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此项培训是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有关规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执行的。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二、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中心的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哈尔滨市物价局下发的哈价函〔2008〕32号文件执行。 三、目前,哈尔滨市有很多培训机构,哈尔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未指定专门的培训中心,而是建议从业者到具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具备专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四、用人单位招用具有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从业人员需要培训后才可上岗,其中培训是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而不是要求企业为其办理。 五、今后,为避免广大从业人员对职业技能培训产生认识偏差,哈尔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宣传力度。 黑龙江纠风网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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