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   [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您当前的位置:黑龙江纠风网 > 咨询投诉 > 典型案例 > 正文
群众投诉“有关部门不给开《无房产证明》”问题
发布时间:2010-02-01

 

投诉内容:

        本人系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市民。已经在湖南长沙生活多年,并决定在长沙安居立业。考虑到以后的生活及工作便利,准备办理户口迁移申请。应长沙市地方公安局户籍部门的要求,需要户口所在地房产局出具“无房证明”(鸡西市房屋产权局或档案局证明均可以)。阻力/困难: 通过到鸡西市房产管理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出具“无房证明”。理由:因为以前从未出具过。 几经周折,我咨询了全国各省及地区相关房产部门,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在长沙就有相应的窗口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据了解在黑龙江哈尔滨房产局也同样可以出具无房证明。不仅如此,我广泛搜寻和学习相关国家政策及文件,找到了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6]244号 2006-10-08],条款中明确规定了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权利职责和应尽义务。另其他可参考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档案系统档案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我拿着相应的国家政策文件再次拜访鸡西市房产管理局,满怀希望能得到支持和理解。但相关部门的回复:这个文件我们局里就贴着,没用!从来没开过“无房证明”,不开此先例。在气愤之余对于相关部门的官僚作风、闭塞陈旧、不思进取及为民服务的态度感到心寒。结果: 由于鸡西市房产管理局的信息闭塞、盲目自大,致使国家相关部门的精神学习和理解不到位,没有正确的为民服务意识,目前因为他们的蛮横无礼导致本人的户口迁移无法办理,也无法享受在长沙购置住房的国家货币政策补贴。恳请: 希望相关部门给个说法,期待省政务纠风办传来佳音,感谢!!!  

 

回复内容:

投诉人:

        您好,来信收悉。经鸡西市纠风办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鸡西市房产局产权处此前并未接待过办理此项业务的居民。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物业局、黑龙江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档案系统管理收费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可以为你出具查询房屋信息证明。

        此复。

                                                                                                           

【返回黑龙江纠风网首页】
记者:       来源:       编辑:潘明宇
 群众反馈满意度排名
名次
受理单位
总分
平均分
哈尔滨市纠风办 350 95
绥化市纠风办 254 93
齐齐哈尔市纠风办 125 91
双鸭山市纠风办 46 90
佳木斯市纠风办 40 87
 办理问题优秀通讯员
名次
姓名
所在单位
王子建 绥化市纠风办
孙国奇 鸡西市纠风办
林国庆 大庆市纠风办
房凌旭 双鸭山市纠风办
于德顺 黑河市纠风办
更多
· 嫩江县社情民意联系站工作实现“五...
· 鸡西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纠正公共服...
· 鹤岗市文化市场管理处集中开展暑期...
· 鹤岗市萝北县国税局采取“四强化、...
· 双鸭山市召开全市纠风工作推进会
· 绥化市注重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
· 绥棱县纪委丰富监督形式确保惠民资...
· 佳木斯市“五力”并举推进棚改工作...
更多
· 绥棱县纪委丰富监督形式确保惠民资...
· 富锦市为农民送去“科技大餐”
· 七台河市新兴区“新农合”为农民健...
· 安达农村公路“村村通”打通14个...
· 东宁县深入开展123456工程切...
· 鸡西市工商局“五抓五强化”切实保...
·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一三三六”举措...
· 鹤岗市扎实推进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
更多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
·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
·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
· 关于转发《关于严禁在中小学教材出...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更多
· 鸡西市公安交警支队推行车管业务便...
· 鸡西开办“百姓呼声”专栏
· 伊春市红星区地税局采取六项措施深...
· 伊春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
· 双鸭上市积极改进评议方式方法推进...
· 望奎县采取条块结合纵横兼顾的方式...
· 北安市行风评议在创建活动中看成效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地税局扎实开展行...

 
Copyright © 2001-2008 DB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为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纠风办主办,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