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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按照省里政策规定,我父母在办理五七工养老保险时申请了贷款,2月初按照通知在缴纳了一定比例首付款后到指定工商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因银行要与劳动社保部门签订一份担保协议,而协议又始终未签,致使贷款批不下来。在等待2个月无望的情况下,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到了剩余费用准备自己交上不贷款了,但到银行办理缴费时,系统提示不能重复缴费,经询问当地劳动社保部门,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现在是贷款下不来,不贷自己交又交不了,父母心里很着急,所以冒昧麻烦领导帮助咨询省劳动社保部门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以便能尽快解决问题,让我父母早日享受到省委省政府这一惠民政策。谢谢。 盼回复。 答复内容: 投诉人: 您好,来信收悉。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协调解决,现答复如下: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督办,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齐齐哈尔市工商银行进行了沟通协调,齐齐哈尔市工商银行已同意将货款信息处理掉,并通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按有关程序继续开展工作。请您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此复。 黑龙江纠风网 201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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