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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请问我省有没有为下岗职工办理小额创业贷款的政策?如果有最小的贷款金额是多少? 网上有没有相关的详细信息?具体地址是什么?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近几年来出台的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06]1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哈银发[2006]17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06]19号)和《黑龙江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哈银发[2006]172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符合享受小额贷款政策进行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政策规定给予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省级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25%)。 二、国家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实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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