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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你好!我家土地(小开荒)于2000年修201国道时被征用,可到现在一直没有给补偿,别人家都给了1-4年不等,可我们去找村领导时村里说上头没有给够钱,没有小开荒,我已60多了,也干不了什么力气活,就指点土地转包费,可现在没有了这些土地,我该怎么生活,请领导帮助解决.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国道鸡牡公路于2001年开始征地建设,2003年10月竣工通车。鸡牡公路全程164.215公里,林口境段90公里,占全程的60%。全程总征地899.5平方米,其中林口境段485万平方米,占总征地面积的50%多。占地涉及6个乡镇32个村屯的2300户农民,占旱田4320亩、水田178.5亩、其它351亩。共占用中三阳村耕地330余亩,其中课税面积305亩,小开荒30余亩。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至16倍。林口境段是按最低标准10倍计算的,总补偿额2233.4万元。201国道竣工后,占地补偿费并没有全部发放到位。林口县委、县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与牡丹江市交通局、牡丹江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协调,积极争取占地补偿资金。2008年末,已发放到中三阳村占地农户资金41万元,这部分资金只限于占用农户课税面积部分。对于占用小开荒土地的补偿问题,经咨询县201国道指挥部,目前先暂不予支付,待所有占地补偿费到位后,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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