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内容: 为什么牡丹江办车牌时还在收中环路的钱,中环路不是不收费了吗?牡丹江市物价局说是省物价局同意收的,这个政策是不是应该取消了?我的车从来没走过中环路啊,每年还得上交1500元,这也太不合理了.能不能谁走谁交啊? 答复内容: 投诉人: 您好,来信收悉。经牡丹江市纠风办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经查,牡丹江市征收中环路路桥车辆通行费是有文件依据的,其依据是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局、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同意牡丹江市征收中环路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黑财综〔1999〕35号),收费期为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止;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延长牡丹江市中环路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期限的批复》(省价联字〔2007〕4号),延期收费至2012年12月1日。 此复。 黑龙江纠风网 2010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