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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七台河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倾心为民,行善济贫,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工作理念,从百姓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为困难群体谋福址,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新提高。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提高了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市区农村低保达到了城镇低保人均补差标准,勃利县农村低保人均月上调23元,即每人每月70元,全市农村30745名低保对象从中受益,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取得新发展。制定了《七台河市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将救助病种由原来的5种常见病增加到12种,救助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2009年,全市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92万元,医疗救助2329人,切实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治病难的问题。 三是城乡低保对象供暖得到新实惠。针对全市供暖热费上调的实际情况,筹集2383万元,及时为农村低保对象每户发放200元供暖补贴,为城市低保对象每户发放804元供暖补贴,市区共有4万多户享受到了供暖补贴,确保了城乡低保对象住上暖屋子。 四是低收入人群救助取得新成效。2009年,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办法,按每人一次性给予50元生活的标准,为全市城乡低收入对象发放生活补贴204万元,发放供热补助323万元(每户200元),有效解决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困难。 五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展现新成果。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办理产权的原则,采取集中规划、统一建房的方式,对自身完全无能力建房的重点优抚对象、特困群体实施全额帮扶,投入资金201万元,对茄子河区铁山乡四新村、五星村、立新村123户特困危房集中重建,有效改善了特困群众的住房条件。 六是社会救助探索新模式。建立健全了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和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严肃纪律,严格手续,严密程序,确保了救灾救济款物发挥最大效益。2009年“两节”期间,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了70万斤救助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村委会两次公示发放名单,由供货商直接将粮食送到灾民和困难群众手中,从源头上避免了截留、挪用、偏亲向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了最困难的群众及时、足额得到政府的救助。 七是农村五保供养取得新业绩。进一步加强了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对勃利县大四站镇敬老院进行了改造,投资770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内设230张床位的勃利县三兴敬老院,基本实现了对有入住要求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八是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新跨越。依法取缔红十字儿童福利院,及时帮助56名儿童找到亲人回归家庭,把11名无法查找到亲人的孤残儿童送到佳木斯儿童福利院抚养,使他们享受到了家庭的温暖。投资840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内设200张床位的儿童福利院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服务楼,集中收养孤残儿童,打破了七台河市自建市以来没有儿童福利设施的历史。 九是优抚保障工作又有新提升。在全省率先统一了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优待金补助标准,市区农村老复员军人已按城镇标准纳入医疗保险,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按离退休老干部标准报销医药费,重点优抚对象药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 十是殡葬管理和服务推出新举措。开展了“伸出我的双手,捧出爱心,为他人做点事”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打造和谐殡葬,对重点优抚对象免收遗体火化费、接运费,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减免30%的遗体火化费、10%的遗体接运费,对低收入者实行“一费制”收费,骨灰盒价格下调30%-36%,墓地价格下调10%-15%,推出租赁花圈、打印挽联业务,把殡葬改革成果最大限度让利于民。殡葬各服务单位认真执行“一费制”、“两免三减收”优惠政策,全年共为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减免丧葬费用60万多元。(摘自省民政厅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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