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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制定六项制度加强价格监管 年初以来,吉林省政府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强化价格监管。常务副省长亲自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提出严格要求。价格监管部门和纠风办通力合作,先后制定六项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提醒告诫制度。为加大预防措施,价格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醒告诫会。今年初召开了以“稳物价、安民生,执行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省直有关部门、大型医院、商场、学校以及一些经营单位7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告诫会上,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新修改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上明确提出:一要认真遵守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二要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三要加大力度严肃执法;四要预防在先,加强教育。通过这种形式,使经营者掌握了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增强了自律意识,有效减少了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发生。 二、定点咨询制度。每逢大的纪念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日,5.1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日和市场价格波动时期,要求设立咨询点,开展咨询服务。今年3.15当天,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在长春欧亚商都设立了咨询台,向市民介绍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接受市民咨询,并指导消费者如何防止价格欺诈。在全省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省直带头推广,在吉林省人民医院召开“价格服务进医院”现场会。吉林市在年初市场部分商品价格出现异动时,在市区繁华地段或大型超市设立多处咨询点,给市民讲解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并把政府出台的有关控制价格上涨相关政策及文件印发给广大市民,消除了广大市民的恐慌心里。 三、公开承诺制度。年初由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出面组织,全省价格诚信单位发出倡议,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价格法规政策。今年,欧亚集团代表全省百家价格诚信单位向全省的所有经营者发出倡议:一要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要坚决守法经营,自觉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三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价格诚信承诺。四要认真履行“五不”原则自觉开展诚信服务。即:不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虚构原价;不虚假优惠折扣,如实标示参加赠券销售商品的范围、使用范围和期限等内容;不使用欺骗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不标示无依据价格标识;五要认真履行价格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于百家价格诚信单位都是在当地影响大、零售额多、群众关注的企业,所以,这些企业有了自律意识,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 四、交叉检查制度。由省里统一安排部署,各市(州)、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具体实施,采取省内跨行政区域交叉检查。各检查组受省局委托,对查出的问题作出行政处罚。今年已经对涉农收费和价格进行了交叉检查。同时对城建、国土资源、交通、农业生产资料、农民进城务工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农村通讯费等逐一进行检查。通过这种形式,有效实现了检查资源的整合,增强了执法的严肃性,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果。 五、责任追究制度。对价格监管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造成滥涨价,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要对其监管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对在办案过程出现错案的实行责任追究。错案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一般责任,对错案责任人,可单独或合并适用有关处罚。如批评、责令书面检查、扣发奖金、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等。 六、违纪案件曝光制度。对违反价格政策的典型案件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曝光制度。如今年年初价格出现异动时,扶余天源植物油有限公司的豆油不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当地媒体进行了曝光;靖宇县个别出租车私自涨价,个别经营者不按规定政策进行明码标价,也被当地媒体曝光,很快制止了乱涨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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