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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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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纠风专项治理问题:
1.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2.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
3.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问题:
4.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
5.教育乱收费问题;
6.未经审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问题;
7.食品药品危害群众生命健康问题;
8.公路“三乱”问题;
9.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
10.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问题;
11.未经审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问题;
12.其他专项治理问题。
(二)政风行风问题:
1.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
2.行政行为失当,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
3.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问题。
(三)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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